生 平
许葆英(1877—1957),号伯明,民国陆军少将。民国时期从事金融业。
商业历程
1877年(清光绪三年)生于浙江省杭州府海宁县,早年入南洋武备学堂,1898年11月由浙江巡抚刘树棠选派赴日留学,入成城学校、日本陆军士官学校中华队第一期炮兵科,后入日本近卫野战炮兵联队做见习士官,1902年3月毕业回国,后历任江南武备学堂教习、江南陆军小学总办,江宁督练公所教练处总办,1911年11月上海光复后,任沪军都督府顾问官,1912年11月20日授予陆军少将,后任北京总统府咨议,1920 年任沪军都督府财政部部长,其后任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襄理,保定、太原、郑州分行经理。 1930 年任江苏银行总经理,在任内将总理处改为总管理处,将原有汇兑处、收税处改为办事处。1931 年管理徐州平市官钱局之辅币券的发行,并广设分支机构,规模日渐扩大。同年6月20日任江苏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厅长,12 月15日去职。 1935 年后任中央银行南京分行副经理,1937年12月调任中央银行昆明分行经理兼昆明中央信托局局长。1940 年3月复聘任江苏银行常务董事兼总经理,在重庆设立总办事处,抗战胜利后,江苏银行上海总行复业,1946年10月改名为江苏省银行,许氏仍任总经理。1956年5月被聘为上海文史馆馆员,1957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