蒉延芳(1883—1957)浙江镇海人。宁波商帮代表人物之一。民国时期从事保险业、银行业、房地产业。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到上海,经人介绍,进德国人开办的亨宝轮船公司当职员,几年后转任直隶井陉矿务局及北票煤矿驻沪经理。 宣统二年(1910年),进当时国内最大的运输企业上海中华捷运公司,不久升任总稽核。民国9年(1920年),被派往欧洲各国考察运输业务,回国后任总经理。 民国14年,独资开设信平保险公司。 民国17年开设源大行,专营苏联萨门鱼的进口和国内销售业务,并在十六铺一带开设大成、源昌等8家渔行。 民国18年,任浙江兴业银行董事兼地产部经理。后任上海市房地产同业公会主任委员和上海市政府土地估价委员会主席等职。 民国21年,一二八事变后,参加抗敌后援会工作,支援前线物资,安置后方难民。 民国22年,任新裕纺织厂经理。 民国26年,七七事变后,任上海难民救济协会总务组长。 民国28年,组建国际难民救济会。嗣后,任四明公所董事、四明医院及济民医院董事长和宁波旅沪同乡会副理事长。 民国35年,任扬子江拖驳公司总经理、和新纱厂总经理、云飞汽车公司董事长、四明电话公司董事长和宁穿长途汽车公司董事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