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学溥(1877—1956),字鉴泉,洞泉,又字涧泉,浙江桐乡乌镇人,近代银行家。
祖籍东阳县,清康熙年间迁青镇(今乌镇)经商,家道殷富,为当地望族。幼承家学,勤学敏思。1900、1901年庚子,辛丑并科举人,1903年,赴京会试落第。时祖父卢景昌为顺应潮流,改立志书院为国民初等男学堂,并以堂长职务交学溥。学溥年轻气盛,锐意改革,聘名师、增设备,学校生气勃勃。沈雁冰(茅盾)为学溥表侄,就读该校,承精心培育。三十四年,去南京从张曜在财政金融界工作,崭露头角。曾任两江督署外交科长。辛亥革命后,1912年出任奉天教育厅和北洋政府财政部秘书。临时政府财政部公债司第一科长。后历任财政部制用局机要科长、公债司司长,参与制订公债条例、整理国内公债。1921年至1922年,任北洋政府财政部次长,兼任北京新华银行常务董事、1917至1937年任中国银行监察人等职。 1918 年参与发起永享银行,任董事,该行设于上海。 1923年参与发起浙江实业银行。1925年为财政善后委员会委员长。同年6月任交通银行协理。1928年11月交行总行迁沪,加入官股改组,任董事长。工作果断有魄力,深得上司赏识。1927年以后,历任南京中国银行监察、交通银行董事长、浙江实业银行常务董事。时孔(祥熙)、宋(子文)家族谋独揽全国银行大权,既欲借重学溥在银行界的声望,又欲将其排挤出交通银行,乃委学溥任中央造币厂厂长、招商总局监事会主席、中国银行监事会主席等职。学溥不愿依附孔、宋势力,旋即辞职,致力于主持浙江实业银行,使之成为实力雄厚的私人银行。该行为“南四行”之一,蜚声于中国银行界。1930年任浙江实业银行常务董事。1932年6月被选为全国财政委员会委员。1933年交行改组,卢被迫辞去董事长一职,改任上海造币厂厂长。学溥热心乡梓建设,早年捐资修葺寿圣塔、分水墩,购书赠乌镇植材学校。1933年,继承祖父遗志续修《乌青镇志》,亲自总纂,耗资1万余元,1936年告成。学溥志节高尚,1942年8月日伪改组中国银行,卢任监察人,并任盐业银行董事。抗日战争期间,隐居上海万航公寓,深居简出,不参与日伪活动。日伪曾胁迫出任伪职,乃托病住院以避之。1945年任浙江实业银行董事长。抗战胜利后,续任浙江实业银行董事,兼永亨银行常务董事。解放后,兼任永亨银行、大陆实业公司董事长,盐业银行和中国银行董事、监事等职。1952年,银行业实行公私合营,任中国银行监察人等职。1956年12月25日病逝于上海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