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平

胡祖同(1888—1936)鄞县人,民国时期著名银行家。

商业历程
       早年赴英国,在伯明翰大学获商科硕士。回国后任浙江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教授。1921年进入交通银行,1927年任上海分行经理。同年参与发起上海商业联合会,宋子文来沪,设立公债委员会,任委员。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交通银行总处于 1928年11月迁至上海,国民政府计划增加官股改组交行,胡与政府达成协议,增加官股20%股票,胡被选为董事并任总经理。此后任上海市银行理事、上海银行公会主席委员、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1933年交行再次改组,胡被迫离职,任中央银行国库局总理。1935年交行改组,任常务董事。同年新华银行改组,任董事。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为调剂金融,胡与李馥荪等发起设立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任常务委员。1935年兼中国实业银行总经理。1936年6月病逝,著有《经济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