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琤(1905—1983)鄞县人,民国时期从事钱庄金融业。
陈清琤(1905~1983)浙江鄞县人。1920年来上海,在均昌钱庄当学徒,后在平湖钱庄、华东银行、中央冷藏厂、世界银行任会计、总务主任、总稽核、襄理等职。1936年起与友人合作经营棉花生意,历任三益花号、九丰花号、新丰棉号经理。1947年,他携资挈眷移居香港。在香港期间,他读了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及其他进步书刊,还接触了不少中共地下党员及进步民主人士,对共产党的政策有了较多的了解,清除了疑惧思想。因此在1949年4月,他毅然又携资挈眷回到上海,迎接解放。同时冒着风险,接济在上海的中共地下工作同志和资助民盟同志转移去港,还支持两个女儿参加革命。
1949年9月,陈清琤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新中国成立后,他响应政府号召,积极认购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在棉花商业同业公会中起了带头作用。1951年在行业改造中,他自觉地把从事棉花经营的商业资金转业投资到公私合营光中染织厂。并积极宣传公私合营的优越性,在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年他任上海地方工业处公私合营厂联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放弃高薪,参照同级干部支薪。1954年联管会撤销,他被任命为光中染织厂副厂长。1955年12月起他先后担任江宁区政协副主席、副区长,静安区副区长等职。1958年他宣布放弃定息。1961年国家遭受3年自然灾害期间,香港朋友邀请他去港协助发展业务,他考虑到自己是民建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去港势必在工商界产生不良影响,婉词谢绝。“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虽受到冲击和迫害,但坚信中国共产党是伟大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光明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积极宣传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对台湾的宣传工作,协助中共落实各项政策,联络海内外朋友,穿针引线,引进资金、技术,为四化建设竭尽自己的力量。1979年,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筹集资金,他不仅自己踊跃认购,还推动海外亲友集资,担任爱建公司的常务董事。1981年当选为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1982年国家发行国库券,在他的积极联系下,香港知名人士、民建会员王宽诚当场认购250万元。
陈清琤历任民建中央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常委、副主任委员。是第四至八届上海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