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青甫(1879—1961),原名鼎,浙江省镇海枫林乡顾家桥村(今属北仑区小港镇)人。民国时期从事图书印刷业。
3岁随父母迁居杭州,先后就读于私塾、义学。清光绪末科举人。戊戌变法之年在杭州设塾为生,并入日文学堂学习日语。翌年入浙江武备学堂,先后任翻译、助教、教授等。曾与人一起组织“生存会”。又募集资金,在杭州设立图书公司,业余从事著译工作,后以亏损而终。光绪三十一年(1905)起,先后在奉天省巡警总局、奉天审计处、湖北省清丈局等处任职。辛亥革命后,一度在上海经商。其后历任浙江诸暨、湖北通城等县知事。后弃政从商,在奉天等处中国银行任职。1922年后任浙江省政务厅长、财政委员,协助建立浙江地方银行、浙江实业银行。1927~1932年返故里读书著述,撰《经济革命救国论》一书,提出救国富国十三策及改革步骤。5年后复出,1934年,任浙江省民政厅长,曾一度代理省主席,以清廉自居。抗战开始后,先后任浙江省抗敌后援会常务委员、浙江省国民参政员、省临时参议会议长等。1939年举家迁居香港,继至重庆。1949年后,应邀参加浙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曾任省募集公债委员会主席,带头认购公债两万多元。当选为浙江省政协第一、二届委员会委员。曾撰写《粮食问题之研究》、《通资联营组织与发展经济之关系》、《粮食调节问题》等论文多篇及《经济革命救国论》一书,在经济理论界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