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念智(1912—2003)宁波人,民国时期从事火柴业和运输业。其父民族实业家刘鸿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第七届执行委员会顾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四至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第八届、第九届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原常委,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原香港上海实业公司董事长、名誉董事长。
刘念智,1912年9月生于一个近代中国著名实业家家庭,是民族实业家刘鸿生第四子,原全国政协委员刘念义胞弟。1929年(民国十八年)前往英国留学,进入剑桥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学习,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毕业,在鲍拉德会计事务所实习。1936年回国后开始参与家族企业集团经营活动,协助其父刘鸿生事业,为巨额债务所困扰的刘氏企业渡过难关。上海沦陷后,把日军占领下的章华毛纺织厂机器设备装箱运往海防,再转重庆,使刘氏企业成功脱险。曾任重庆中国火柴原料厂协理、上海华东煤矿公司副经理、上海中华码头公司副经理、总经理、开滦煤矿上海办事处码头部主任。1940年起历任重庆中国毛纺厂运输部主任,国民政府中央信托局、善后救济总署储运厅顾问。
解放前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影响下,刘念智毅然协助父亲将刘氏30多个企业和资金留在大陆,为解放初期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1952年任上海章华毛纺厂经理。1953年,他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他所在的企业成为当时上海首批申请公私合营的几十家私营企业之一。1956年任上海市毛麻工业公司副经理。“文革”后,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上海市侨联副主席。1979年起参加全国工商联工作,历任全国工商联第四、五、六届副主席、第七届顾问。1983年4月~1993年2月任上海市第八、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香港上海实业公司董事长、名誉董事长等职。
他是是第四至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侨联第三届副主席。
刘念智同志,因病于2003年3月16日在京逝世,享年91岁。
刘念智病重期间和逝世后,江泽民、黄菊、陈良宇、荣毅仁、刘延东、霍英东、马万祺、黄孟复,孙起孟、王光英、孙孚凌、万国权、经叔平以及他的生前友好何厚铧等,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