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上海工商业巨子,著名慈善家。
十四岁因家贫缀学,只身赴上海协德和木行当学徒。清朝大兴土木,因进京运送贡木展露才能,被业主提升为经理。1905年,参与发起浙路公司,在“拒款护路”和“路归国有”中声名鹊起。1911年参加浙省光复。帮助浙督汤寿潜筹饷助军,助浙军攻克南京。民国成立后,因对辛亥革命有功而荣获嘉禾勋章,却淡泊名利,拒绝当官,一心一意实业救国和公益慈善。1911年创办震升恒木行,被选为南市木业公所董事,和震巽木业公所董事暨副总理。1914年起担任总商会商事公断处职员、评议员。1916年起被选为多届上海总商会会董、商品陈列所委员长兼所长。1921年发起中央信托公司,被推为董事长。1920年起被选为首届上海公共租界华人纳税会理事。1919年发起成立上海商业公团联合会,被推选为二十人干事之一,1921年参与发起中华全国道路建设协会,任董事和干事。和黄炎培等发起成立中华职业教育社,任征求队长。还担任过中华武术会征求总司令。为上海财经大学、余姚春晖中学等多所学校的创办董事。1922年担任总商会修正税则委员会委员、研究民国宪法草案委员会委员、上海总商会裁兵委员会委员等,1923年被选为民治委员会委员。1908年起先后担任浙江旅沪学会常务员、议董、副会长。1916年起连任浙江七邑旅沪同乡会会长、浙绍公所永锡堂总董。1925年因救灾弭兵、筑塘修坝等公益事积劳成疾,英年早逝。